总体而言,我国粉煤灰立法有如下几个明显的特点:一,就污染治理而言,粉煤灰被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加以管理,适用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由环保部门负责执法。虽然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层面,都没有专门的粉煤灰防治法律规定,但现行环保法律相对比较健全,对于找混凝土粉煤灰治理的措施与美国、欧盟、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基本相同。实践中粉煤灰污染严重,一方面是因为缺乏更具针对性的法律规定,简单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更主要的方面则是因为“有法不依”造成的,因此主要属于执法范畴的问题。二,就综合利用而言,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甚至更早,就一直有专门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鼓励找混凝土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原先由国家经贸委等经济主管部门负责这项工作,目前主要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虽然综合利用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在这些专门规定中,几乎没有专门的环境治理规定,全部的规定都是为了促进资源的利用。 同时,粉煤灰进入利用环节以后,其存在形态从固体废物变为各种产品或者制成品(混凝土、粉煤灰砖、路基、大坝等),无法继续适用环保法律以固体废物来加以治理,导致粉煤灰利用环节环保法律与环境政府监管的缺位。
烧结粉煤灰陶粒是一种性能很好的轻骨料,它可用于桥梁、建筑承重构件、框架结构用混凝土等,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大力发展,这项技术和产品在国内外都已成熟。我国天津硅酸盐制品厂的烧结粉煤灰陶粒,英国与荷兰的“莱泰克”烧结粉煤灰陶粒皆属此类。因“莱泰克”技术对所用粉煤灰性能要求比较高,其粉煤灰中小于45 μ的颗粒含量要求高于55 %,此时在造粒成球过程中不需加入任何粘结剂,如粘土。只是在粉煤灰中含碳不足时,添加不超过5 %的煤粉。我国的粉煤灰极少能满足这些要求,若经过分选也有可能满足。一般在生产时需加入一定数量的粘土(或膨润土)做粘结剂。但增加一种原料,就要增加一个系统,并相应增加投资。目前在工艺上用烧结机焙烧比较成功。因为通过成球盘成型的粉煤灰颗粒,静置于烧结机上,在整个过程中成型的颗粒不滚动随烧结机履带移动而经过预热烧成、冷却最终烧成有相当强度的轻骨料。现在用回转窑烧成的不多,因回转窑烧成其料粒要在转动的窑体内滚动,如料粒没有足够的粘结强度,在滚动中将破碎并产生大量粉尘。不过国内一些研究者,正在探索用回转窑烧制粉煤灰陶粒的工艺。
粉煤灰综合利用的途径以从过去的路基、填方、混凝土掺和料、土壤改造等方面的应用外,发展到目前的在水泥原料、泵送混凝土、水泥混合材、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等高级化利用途径。找混凝土粉煤灰按照粗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粗灰,最粗的称之粗灰。找混凝土粉煤灰分选中的原灰与粗灰的区别如下:1、原灰指收尘直接得到的粉煤灰,即没有经过任何分选、粉磨或其它加工处理的粉煤灰。2、为了得到一级粉煤灰,将粉煤灰进行分选,分选出一级灰(比较细部分),剩余的部分就是粗灰。与原灰相比,粗灰相对比较粗。
随着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事业的发展,粉煤灰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实施以及墙体材料革新的推进,利用粉煤灰做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再次成为人们研究和关注的热点,同样也引起国外厂商的关注,努力将其技术、装备介绍给中国。为了扩大利用和更好的利用粉煤灰,中国企业也在积极寻求国外在利用粉煤灰制造墙体材料方面的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近10年来,国外厂商通过各种方式:如赠送资料、做广告、开座谈会、报告会、介绍会等,竭力向中国企业推介,这是一件好事,可以使中国更好地利用国外成熟技术加快发展我国粉煤灰墙体材料事业。但是有个别厂商利用中国客户寻找粉煤灰制造墙体材料生产技术,特别是寻求国外大掺量利用粉煤灰生产烧结砖(或烧结空心砖)技术、装备的急切心情和客户对国外技术及现状不了解的情况,进行不负责任的甚至带有欺骗性的宣传,误导消费者。例如,中国企业希望在粉煤灰烧结砖生产中粉煤灰掺加量越多越好,最好能100 %,即使不行,掺90 %、80 %、70 %、60 %也行,有些外商却一口答应,不管他们的实际能力和现有水平,只要生意谈成合同签了就行,生产线建成后投产的结果就不管了。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重量、品种、掺加量,试车时间等各项指标,大不了罚款了事,即在合同中规定的5 %~10 %罚金不要了,走人了事,有时这5 %~10 %的罚金早就打在设备的价格中了,罚了也无所畏,也不影响已有的赢利。这副烂摊子就交给中国企业了,如项目侥幸成功了或经过中方很长时间调试凑合成功,勉强生产或经中方再投资改造取得成功,又成为这些厂商向中国客户或其他国家推销的资本,中国企业成为他们试验基地,并由中国客户承担他们试验的风险。找混凝土粉煤灰
粉煤灰作为现代混凝土胶结材料中不可缺少的材料之一,市场需求日益增长,导致大量以次充好的粉煤灰流入市场。随着生产工艺的改变,粉煤灰的种类日益增多,且掺和料本身性质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对混凝土性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找混凝土粉煤灰种类的增加和性质的变化,有关的基础研究却相对薄弱,缺乏指导性研究成果。(1)针对找混凝土粉煤灰生产工艺的改变及其性质的变化,应加快研究的步伐,推出具有指导性意义的研究成果(2)针对现有粉煤灰种类的多样性,积极寻求新的检测方法,制定新的技术规范及应用标准。(3)针对粉煤灰市场的供需量,探索新的可替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