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为了推动节能,国家计委联合国家建材局曾组织过非烧结粘土砖的研究开发。当时的非烧结粘土砖是特指用风化的山土、砂土或其他劣质杂土加上10 %以内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经搅拌混合、机械压制成型、堆放在场地上经自然养护硬化而得的产品。为了开拓粉煤灰的利用途径,扩大粉煤灰利用,曾将这一工艺方法引入非烧结粉煤灰砖生产,经苏州水泥混凝土研究设计院在望亭电厂试验和生产证明当水泥加到10 %左右时,砖的抗压强度可以达到100 kg/cm2,但用这些砖建造的2~5层砖混结构建筑(包括围墙)像普通蒸汽养护、压制粉煤灰砖建筑一样,建成一段时间后在山墙及窗台下出现裂缝。近两年来,北京东方化工厂自备电厂用其新建的蒸压粉煤灰砖厂的粉煤灰砖所建四层办公楼也产生了较严重的裂缝。因此,在没有新的重大有效改进措施之前,不宜盲目发展。另外,在一些研究者的宣传中提出要加入各种“固化剂”,并将“固化剂”搞得很“玄”,故弄玄虚,其实所谓“固化剂”就是水泥,即使加入一些其他掺加剂,也是调节水泥水化、硬化的外加剂。淮南粉煤灰厂
为加强对粉煤灰再利用环节的污染治理,当前亟需尽快制定粉煤灰相关产品的环境安全检测强制性标准,为环保部门执法和再利用企业的再利用活动提供明确的指引。粉煤灰的污染防治工作不仅包括其排放前的预防工作和排放后的治理工作,还应当包括对其相关产品的环境安全检测工作。我国现行立法中尚未制定专门标准对粉煤灰相关产品中的各种有毒微量元素和放射性元素的含量进行检测,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标准并不是粉煤灰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而是将粉煤灰相关产品放在各种可能导致其中的有毒微量元素和放射性元素释放的条件下,对粉煤灰相关产品进行试验,看其是否会对粉煤灰相关产品的环境安全性进行检测的标准。粉煤灰相关产品只有在达到环境安全检测标准中的各项要求时,才能将其投放到市场中,并进行动态跟踪监管。环境安全检测标准的制定,不仅有利于推动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更有利于减少粉煤灰二次污染的可能性。
烧结粉煤灰陶粒是一种性能很好的轻骨料,它可用于桥梁、建筑承重构件、框架结构用混凝土等,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大力发展,这项技术和产品在国内外都已成熟。我国天津硅酸盐制品厂的烧结粉煤灰陶粒,英国与荷兰的“莱泰克”烧结粉煤灰陶粒皆属此类。因“莱泰克”技术对所用粉煤灰性能要求比较高,其粉煤灰中小于45 μ的颗粒含量要求高于55 %,此时在造粒成球过程中不需加入任何粘结剂,如粘土。只是在粉煤灰中含碳不足时,添加不超过5 %的煤粉。我国的粉煤灰极少能满足这些要求,若经过分选也有可能满足。一般在生产时需加入一定数量的粘土(或膨润土)做粘结剂。但增加一种原料,就要增加一个系统,并相应增加投资。目前在工艺上用烧结机焙烧比较成功。因为通过成球盘成型的粉煤灰颗粒,静置于烧结机上,在整个过程中成型的颗粒不滚动随烧结机履带移动而经过预热烧成、冷却最终烧成有相当强度的轻骨料。现在用回转窑烧成的不多,因回转窑烧成其料粒要在转动的窑体内滚动,如料粒没有足够的粘结强度,在滚动中将破碎并产生大量粉尘。不过国内一些研究者,正在探索用回转窑烧制粉煤灰陶粒的工艺。
当前粉煤灰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概括为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粉煤灰污染防治重视不够,一方面表现在政府的政策指引重资源利用,轻环境保护。另一方面是目前地方政府牺牲环境追求经济效益的观念尚未完全转变。当前有些地方领导环境意识薄弱,对可持续发展战略认识不足,在任期内只考虑近期的、局部的经济发展需要,在发展规划中,尤其在火电厂选址上,缺乏对保护环境的长远考虑。二是找粉煤灰厂处置场所防治措施不足。三是找粉煤灰厂综合利用政策缺乏监管。由于缺乏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率的统计监管,实践中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一直饱受公众的质疑。尽管据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测算,2009年我国综合利用粉煤灰约4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68%,但根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后,我国目前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实际不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