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我国粉煤灰立法有如下几个明显的特点:一,就污染治理而言,粉煤灰被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加以管理,适用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由环保部门负责执法。虽然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层面,都没有专门的粉煤灰防治法律规定,但现行环保法律相对比较健全,对于找水泥粉煤灰治理的措施与美国、欧盟、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基本相同。实践中粉煤灰污染严重,一方面是因为缺乏更具针对性的法律规定,简单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更主要的方面则是因为“有法不依”造成的,因此主要属于执法范畴的问题。二,就综合利用而言,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甚至更早,就一直有专门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鼓励找水泥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原先由国家经贸委等经济主管部门负责这项工作,目前主要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虽然综合利用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在这些专门规定中,几乎没有专门的环境治理规定,全部的规定都是为了促进资源的利用。 同时,粉煤灰进入利用环节以后,其存在形态从固体废物变为各种产品或者制成品(混凝土、粉煤灰砖、路基、大坝等),无法继续适用环保法律以固体废物来加以治理,导致粉煤灰利用环节环保法律与环境政府监管的缺位。
粉煤灰是我国当前排量较大的工业废渣之一,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燃煤电厂的粉煤灰排放量逐年增加。对于粉煤灰治理问题,各国通常同时采取了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两种方法。在找水泥粉煤灰污染治理上,我国还缺乏更具针对性的法律规定,执法上更是存在“有法不依”的问题。在粉煤灰综合利用方面,我国同样环保法律与环境政府监管的缺位。本文为解决我国当前存在的粉煤灰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方面存在的相互脱节等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找水泥粉煤灰,也称煤灰,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燃煤工业排放的粉煤灰的一种通俗称法。根据原煤炭部于1996年颁布的《煤炭工业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粉煤灰是指矿区燃煤电厂、煤矸石电厂、煤气站和各类锅炉房排放的烟道灰、炉底渣和溢流渣。”
使用三氧化硫超标的粉煤灰,应注意其对混凝土的体积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的影响,一般会造成安定性不合格,混凝土凝结时间延长。遇到三氧化硫超标的粉煤灰应先做安定性试验和凝结时间试验,当然安定性和凝结时间不仅与三氧化硫的含量有关,也与所用的水泥品种有关系。安徽超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10万元,主营高速铁路建设配套环保建材粉煤灰的开发利用。在电厂粉煤灰分选、储存、深加工、运输等方面积累了较成功的经验,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前来咨询参观!找绍兴
由于粉煤灰具有两面性,既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又可以被再次利用,故对粉煤灰的治理不能仅仅依靠环境保护部门。 1.在粉煤灰治理的机构设置上,体现了明显的双轨制特征,即粉煤灰综合利用与粉煤灰污染治理分别设置机构,前者由多家经济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后者由环保部门负责,两者之间缺少共同的议事协调机构或领导机构,也缺少正式的协作机制,因此容易出现相互之间不协调的“两张皮”现象。绍兴水泥粉煤灰 2.缺少对粉煤灰相关产品的环境安全性进行统一检测、监督的部门。中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由哪一或哪些部门负责对粉煤灰相关产品环境安全性的检测,现有部门也没有为粉煤灰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设定相应的环境安全检测标准,这就使得有些地方企业,见到粉煤灰产品投资少,效益好,就一哄而上,不求质量,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明确粉煤灰相关产品的环境安全性检测、监督部门是非常必要的。
在粉磨水泥时,为改善水泥工作性能、调节水泥强度等级、增加水泥产量等而掺入的人工或天然的矿物材料,称为水泥混合材。目前,水泥企业所用的混合材主要是工业废渣。按其性能不同,通常分为活性和非活性混合材两大类,其中前者用量较大。物理激活也称机械激活,对找水泥粉煤灰、矿渣、煤矸石等具有很好的处理效果。超细粉磨可以使粉煤灰颗粒粒径变小,比表面积增加,有效填充于水泥硬化浆体的孔隙,起到密实增强的作用。同时,超细颗粒表面出现错位、点缺陷和结构缺陷,表面自由能增加,活性提高。在水泥水化过程中超细粉煤灰会与水泥初期水化生成的氢氧化钙发生二次水化反应,不但有助于提高水泥后期强度,而且降低体系碱度,改善耐久性。水泥粉煤灰厂家超细粉粒径比水泥粒径小很多,其密实填充效应将水泥空隙中的水置换出来,抵消了比表面积高而增加的湿润水部分,所以掺加超细粉会不提高而是减少水泥需水量。另超细粉颜色较深能改善水泥颜色,增强水泥和减水剂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