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事业的发展,粉煤灰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实施以及墙体材料革新的推进,利用粉煤灰做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再次成为人们研究和关注的热点,同样也引起国外厂商的关注,努力将其技术、装备介绍给中国。为了扩大利用和更好的利用粉煤灰,中国企业也在积极寻求国外在利用粉煤灰制造墙体材料方面的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近10年来,国外厂商通过各种方式:如赠送资料、做广告、开座谈会、报告会、介绍会等,竭力向中国企业推介,这是一件好事,可以使中国更好地利用国外成熟技术加快发展我国粉煤灰墙体材料事业。但是有个别厂商利用中国客户寻找粉煤灰制造墙体材料生产技术,特别是寻求国外大掺量利用粉煤灰生产烧结砖(或烧结空心砖)技术、装备的急切心情和客户对国外技术及现状不了解的情况,进行不负责任的甚至带有欺骗性的宣传,误导消费者。例如,中国企业希望在粉煤灰烧结砖生产中粉煤灰掺加量越多越好,最好能100 %,即使不行,掺90 %、80 %、70 %、60 %也行,有些外商却一口答应,不管他们的实际能力和现有水平,只要生意谈成合同签了就行,生产线建成后投产的结果就不管了。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重量、品种、掺加量,试车时间等各项指标,大不了罚款了事,即在合同中规定的5 %~10 %罚金不要了,走人了事,有时这5 %~10 %的罚金早就打在设备的价格中了,罚了也无所畏,也不影响已有的赢利。这副烂摊子就交给中国企业了,如项目侥幸成功了或经过中方很长时间调试凑合成功,勉强生产或经中方再投资改造取得成功,又成为这些厂商向中国客户或其他国家推销的资本,中国企业成为他们试验基地,并由中国客户承担他们试验的风险。专业水泥粉煤灰
粉煤灰主要含二氧化硅、氧化铝和氧化铁等,已广泛用于制水泥及制各种轻质建材。此外还可利用粉煤灰作漂珠及作为肥料和微量复合肥料。在工业方面可从专业水泥粉煤灰中回收碳、铜、铁、锗和钪等多种物质。目前有很多不法厂商将草木灰掺入到粉煤灰中,导致粉煤灰质量下降,学会辨别超细粉煤灰变得非常重要。专业水泥粉煤灰而且粉煤灰,流动性提高,工业矿渣超细粉与粉煤灰超细粉的性能主要集中在原料选择和细度两个方面。粉煤灰的主要化学成分为二氧化硅、氧化铝和氧化铁,高钙灰则含有较多的氧化钙。减少混凝土的用水量,改善混凝土的工作性质;矿渣是炼铁高炉排出的水淬废渣,其主要化学成分为二氧化硅、氧化铝和氧化钙与水泥成分接近。超细粉磨至平均粒径小于5μm和小于10μm可有效提高其水化活性。
山西省在发展煤电行业的同时,也通过加快技术创新, 积极努力地推进粉煤灰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使得专业水泥粉煤灰综合利用率稳步增长,利用领域逐渐拓宽,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山西省专业水泥粉煤灰利用量呈持续上升趋势,从2000 年的145 万t 增加到2013年的2 687 万t, 综合利用率从18 %增加到56%,但仍低于全国68 %的平均水平12 个百分点。此外, 由于全省缺乏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跨区域大集团,企业资源整合能力差,无法对全省的粉煤灰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加之受地域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影响, 全省各地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情况差异较大。
当前粉煤灰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概括为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粉煤灰污染防治重视不够,一方面表现在政府的政策指引重资源利用,轻环境保护。另一方面是目前地方政府牺牲环境追求经济效益的观念尚未完全转变。当前有些地方领导环境意识薄弱,对可持续发展战略认识不足,在任期内只考虑近期的、局部的经济发展需要,在发展规划中,尤其在火电厂选址上,缺乏对保护环境的长远考虑。二是专业水泥粉煤灰处置场所防治措施不足。三是专业水泥粉煤灰综合利用政策缺乏监管。由于缺乏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率的统计监管,实践中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一直饱受公众的质疑。尽管据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测算,2009年我国综合利用粉煤灰约4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68%,但根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后,我国目前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实际不足30%。
烧结粉煤灰陶粒是一种性能很好的轻骨料,它可用于桥梁、建筑承重构件、框架结构用混凝土等,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大力发展,这项技术和产品在国内外都已成熟。我国天津硅酸盐制品厂的烧结粉煤灰陶粒,英国与荷兰的“莱泰克”烧结粉煤灰陶粒皆属此类。因“莱泰克”技术对所用粉煤灰性能要求比较高,其粉煤灰中小于45 μ的颗粒含量要求高于55 %,此时在造粒成球过程中不需加入任何粘结剂,如粘土。只是在粉煤灰中含碳不足时,添加不超过5 %的煤粉。我国的粉煤灰极少能满足这些要求,若经过分选也有可能满足。一般在生产时需加入一定数量的粘土(或膨润土)做粘结剂。但增加一种原料,就要增加一个系统,并相应增加投资。目前在工艺上用烧结机焙烧比较成功。因为通过成球盘成型的粉煤灰颗粒,静置于烧结机上,在整个过程中成型的颗粒不滚动随烧结机履带移动而经过预热烧成、冷却最终烧成有相当强度的轻骨料。现在用回转窑烧成的不多,因回转窑烧成其料粒要在转动的窑体内滚动,如料粒没有足够的粘结强度,在滚动中将破碎并产生大量粉尘。不过国内一些研究者,正在探索用回转窑烧制粉煤灰陶粒的工艺。
总体而言,我国粉煤灰立法有如下几个明显的特点:一,就污染治理而言,粉煤灰被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加以管理,适用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由环保部门负责执法。虽然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层面,都没有专门的粉煤灰防治法律规定,但现行环保法律相对比较健全,对于专业水泥粉煤灰治理的措施与美国、欧盟、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基本相同。实践中粉煤灰污染严重,一方面是因为缺乏更具针对性的法律规定,简单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更主要的方面则是因为“有法不依”造成的,因此主要属于执法范畴的问题。二,就综合利用而言,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甚至更早,就一直有专门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鼓励专业水泥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原先由国家经贸委等经济主管部门负责这项工作,目前主要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虽然综合利用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在这些专门规定中,几乎没有专门的环境治理规定,全部的规定都是为了促进资源的利用。 同时,粉煤灰进入利用环节以后,其存在形态从固体废物变为各种产品或者制成品(混凝土、粉煤灰砖、路基、大坝等),无法继续适用环保法律以固体废物来加以治理,导致粉煤灰利用环节环保法律与环境政府监管的缺位。